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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企业年报未报或影响招投标及贷款


 发布时间: 2017-06-22     

\n\t距离2016年度年报结束仅剩半个月时间,2016年12月31日前在东莞市登记成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抓紧时间,于6月30日前报送年报。未及时报送年报的后果到底有多严重?东莞市工商局方面介绍,未及时报送年报的企业,可能对其参与招投标以及贷款方面造成影响。\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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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根据《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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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东莞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年报公示制度是构筑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一环,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来说,既是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也是积累自身诚信的过程。不按时报送公示年度报告,或年报信息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向社会公示,产生信用污点,受到市工商、税务、经信、人民银行等18个部门的联合惩戒。\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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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在注册新公司、生产经营许可、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获得荣誉等方面,被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并受到包括罚款在内的行政处罚。\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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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请广大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认识年报公示的重要性,提前报送并公示年报报告,珍惜信用、维护信用,做到诚信守法经营。”东莞市工商局负责人说。\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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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 来源:南方日报\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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