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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施行“黑名单”制度


 发布时间: 2017-05-26     

     日前,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正式出台。《意见》提出, 建立健全涵盖交通运输工程建设、运输服务等领域的行业信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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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不同交通运输从业主体,逐步建立具有监督、申诉和复核机制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并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实施动态监管。建立全国统一的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信息平台,推进与公安、工商、税务、金融、安监等部门信用系统的有效对接和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