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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不得参加投标


 发布时间: 2017-05-26     

   昨日,省政府法制办就《江西省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建议和意见。您对《办法》要提出建议,可在10月8日前与省政府法制办立法二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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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办法》提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企业除外。(作者:郭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