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招标与投标网
欢迎访问中国招投标网!  当前时间:
推荐公告
• 西南大学 - 竞价公告 ...
• 苏州城北路(长浒大桥~娄江...
• 2017年度吴江区公路安全...
• 吴江区庙震桃南段(东方大道...
• 市妇幼保健院新建妇幼保健中...
• 苏州市吴江区玛瑙庵大桥改造...
• 122省道镇江丹阳段(姚庄...
• 南京地铁运营线路财产保险经...
• 苏州城北路(长浒大桥~娄江...
• [评标结果公示]2017年...
• 2017年南京市公交专用道...
  你当前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内容页面

北京:招投标违法行为将被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5-22     

  本报讯 (记者吴狄)从2009年1月1日起,北京市将建立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昨日,市发改委发出通知,规定对于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行为除了记录公告,还将进行罚款甚至取消一定时期内的投标资格等。  

\r\n

  市发改委表示,北京市将建立统一的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平台。  

\r\n

  按照规定,对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将做出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暂停或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暂停安排国家建设资金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