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方面 \r\n \r\n 要防止串标的发生,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r\n 一是完善法律法规,优化执法环境。《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应尽快衔接起来,同时提高各部门、各地区的执法力度、执法水平。此外,《刑法》对于串标罪处以最高3年的有期徒刑,应按照罪责相等的原则加重量刑,也就是说按照犯罪标的额和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的损害程度来定罪。只有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打击力度,才能使不法商人有所畏惧,从而有效遏制串标。 \r\n 二是加强监督管理。一是要严格执行招投标信息公开制度,尤其是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信息公告是串标的天敌,招标公告的发布面越广,参与竞争的投标人就越多,投标人之间的差异就越大,串标的难度就越大。要保证信息公告制度的落实,一方面有关部门要主动督查,另一方面也要从管理方法上加以调整。我们可以借鉴国际上的一些做法,分类规定一个限额,将一些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的采购信息由管理部门直接发布在指定的纸质媒体,或可以免费进入的电子门户网站。二是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将监督管理部门的电话、传真和通讯地址向社会公布,对每一起投诉都要认真调查核实,对有违法行为的当事人要严肃处理,处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布。另外,可以借鉴公安部门的悬赏破案办法,对串标进行检举揭发或提供有价值线索的,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从而形成一种高压态势。三是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每个项目评审结束后,使用部门要将专家的职业道德、执业能力情况反馈到管理部门,对违法违纪的评标专家要给予严肃处理。对评委中的招标人代表,管理部门要有具体规定,如提倡专业人员参加而不是领导直接参与,禁止在评标现场发表倾向性意见,诱导其他评委等。 \r\n 三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目前有些地方正在建设区域信用管理系统,管理部门要利用此平台,加快建立投标人的信誉体系,建立投标人的诚信档案,供应商的不良记录要限时上报,违法供应商要及时予以处罚,处罚结果要公告并及时上报,决不能让不法供应商到另一个地方再投标串标。同时,政府部门要带头诚实守信,一是领导不能插手干预招投标,二是不能违约拖欠工程(货)款等,三是要积极开展诚信宣传,利用媒体对诚实守信的企业进行正面报道,努力营造诚实信用的社会氛围。 \r\n 四是实行招标文件缺陷责任追究制度。一些招标文件中出现种种不合理要求,有的是采购代理机构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心问题,有的是招标人的倾向,有的是招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串通设置的不合理要求,还有的是投标人通过免费为招标人做方案的方式,与招标人串通设置技术、商务或资格障碍等。招标文件中存在的缺陷,有的是采购代理机构的责任,而有的是采购人的责任,如《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笔者认为,作为采购代理机构是无权认定其要求是否合理。对于因招标文件的缺陷而造成串标或其他严重问题,管理部门要层层追究责任。 \r\n 五是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自身的学习与管理。一是要进行协调分工,明确各自的监督重点,改变评标现场监督人员过多过滥或缺失的局面;二是要加强对监督人员的法律法规、政策、业务的培训,练就一双火眼金睛;三是管理部门要制定具体的监督制度,规定具体的监督内容,明确监督责任,靠制度来监督而不是靠人管人。 \r\n 六是积极开展网上招标评标。要逐步实行网上招标和在线评标。有些地方已对部分项目实行了网上评标,此举不仅打破了专家的区域限制,节约了社会成本,也有利于防止商业贿赂,防止串标,值得进一步推进。但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及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的水平不一致,政府采购评标办法也有待进一步完善,网上招标评标还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节选自中国财经报《谁在设置串标陷阱?》作者:章家菊 安徽省马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r\n 操作方面 \r\n \r\n 保证金交银行。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采购前会让供应商交一定数量的保证金。让供应商把钱交到指定的银行,让银行全程保管,采购完之后再归还供应商。采购人员不见一分钱,以此保证采购的严肃性,不给供应商任何贿赂(请客吃饭、送礼、拉关系等)采购人员的机会。 \r\n 派专人负责供应商的报名。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报名,直接面对主管政府采购的局长或者政府采购中心主任,由专人负责此事,减少中间环节。 \r\n 采购标书单独发放。采购标书发放时,与供应商单独联系,并且有意识地错开两个供应商领取标书的时间,防止供应商碰头,减少他们单独接触的机会。 \r\n 有意识避免供应商单独接触。开标前,有意识地避免供应商见面,对各个供应商的详细资料做到严格保密,防止其互相通气,采购物品的报价被互相告知,造成采购过程中泄标、串标,影响采购的质量。 \r\n 采购单位制定最高限价。在采购过程中,为防止供应商串标,采购中心会要求采购单位研究、论证确定出采购货物的最高限价,然后单位一把手签字盖章。如果在采购过程中供应商叫价高出这一价格,即使其货物能保证质量,也不能中标,以保证让采购单位满意。 \r\n 把好采购人员廉洁自律关。政府采购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关系到政府在百姓心中的位置。因此,在采购中,采购人员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章制度,按法律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确保政府采购的“三公开”,维护采购形象,绝不能不作为。另外,工作中和工作外采购人员一定要管好自己,管好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好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管好自己的脚,不该走的不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摘自中国政府采购网 贾建方《防止供应商串标“七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