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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化加快政府采购市场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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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5-22 |
政府采购制度从1996年开始试点到1998年全面启动,特别是2003年政府采购法开始实施的十年来,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据统计,我国政府采购规模由2002年的1009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13977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也相应由4.6%提高到11.1%。 \r\n \r\n 为公共财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政府采购制度的实施不仅节约了大量财政资金,而且对于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反腐倡廉,以及推动实现国家经济社会目标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r\n \r\n 然而,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当前的政府采购活动中也存在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工作缺乏整体认识、代理机构在执业的 行为不规范等等问题。 \r\n \r\n 近日,为加强监管是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保证采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河南、安徽等地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加强考核和培训,以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和严谨度。 \r\n \r\n 规范与效益的统一 \r\n \r\n 记者了解到10月30日-12月10日巩义市对政府采购中心以及各社会代理机构2013年业务代理工作进行考核检查。据巩义市政府采购办相关负责人透露,考核只是一种形式,整治提高才是最终目的。被考核的各代理机构要精心组织安排各个阶段工作,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切实整改,进一步完善代理工作程序,在今后的工作中为采购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r\n \r\n 在实践中,采购效率低的问题饱受社会诟病,政府采购经常是既牺牲效率又未真正实现规范的效果,与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效能要求严重不适应。专家认为,巩义此举正是向政府采购中规范也效益统一的目标前进了一步。 \r\n \r\n 监管常态化 披露规范化 \r\n \r\n 新疆自今年4月起,对在2011年底取得代理资格的38家代理机构展开了为期5个月的专项检查,并根据质疑投诉情况,重点对其中的20家代理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建立代理机构日常检查长效机制十分必要,监管机构将通过每年的不定期抽查,及每年一次的大范围专项检查,适时把握全疆代理机构发展脉搏。 \r\n \r\n 据了解,今后在新疆,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将实现常态化,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监管,用以规范代理机构的内部管理及操作执行。 \r\n \r\n 本网专家认为,从长远来看“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常态化,是一项值得长期坚持的工作”,同时应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制性公开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及采购合同,确保各项信息及时、完整、规范披露,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的监督,通过各个不同层次、不同方面对政府采购的监督,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以利于政府采购事业的更加健康与和谐地向前发展。 \r\n \r\n 目前,财政部正在加大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力度,以推动政府采购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和政府采购市场的统一进程。(海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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