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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总裁“对峙”财政局长


 发布时间: 2017-05-22     

  在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一次空调安装采购项目招标中,广州格力空调以最低出价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复评”中却被指标书个别条款有瑕疵而出局,由一家出价比其高出400多万元的供应商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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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力不服,经投诉、申请行政复议后,将政府采购的监督部门广州市财政局告上法庭。2009年的最后一天,广州市天河区法院以格力告错了对象为由,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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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力“废标案”引起社会关注。案件中到底有没有“黑幕”?政府采购规则存在哪些漏洞?如何才能实现“阳光采购”?近日,“新华视点”记者就此分别对话了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董明珠和广州市财政局局长张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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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均据新华社2月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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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书未响应招标文件个别条款就出局是否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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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的说法难以成立,实际上格力已经在投标文件技术分册的参数表中有实质性的响应,完全可以满足星号条款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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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专家视而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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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招投标“只选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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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们在有限的时间里,可能会出现忽略投标单位某些技术性环节的问题。在评标过程中,没有注意到格力对招标文件星号条款没有实质性响应,所以格力因价格优势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而在核实过程中,这一关键问题得到专家多数人认可,因此作出了与评标时不同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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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采购中是否存在“串围标”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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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投标前,广州格力就接到过一家供应商要求“配合”的电话,我们拒绝了。但回头看,这中间“串围标”的嫌疑很大。招标项目最高限价2220万元,广州格力报价1707万元,下浮20%,我们仍有合理利润。但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集团公司报价2151万元,下浮3.1%,其他投标人报价下浮分别为0.5%、2.3%、1.9%。下浮如此之少,不合惯例也不合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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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不会有“串围标”这种情况要靠证据来说话。如果没有证据,即使有举报,也没法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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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对评标现场的公开,省、市均有这方面的打算。如以后评标现场的外围可向媒体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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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即将实施相关办法,在公布中标结果的同时公布评标专家的名单,以便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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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序尚未走完就开始履行项目合同,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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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力坚称遭遇“潜规则”,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被“废标”后申辩有门但无效果。这边还在复议中,那边广东省石化建设集团已作为中标单位开始履行项目合同。没人叫停,也没有人调查。这是有关部门的不作为,直接造成第三次专家评审“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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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保障权利救济方面,企业可以进行投诉,但政府部门处理投诉需要一定时间,但这时招投标项目是否应该停下来?能停多久?现行法规没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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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评审是否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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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格力案”中,第一次评审与第二次复评的专家是同一批人,为什么采购人一提异议,结果就完全不同?第三次评审中,有3名专家出具意见时连招投标文件页码的引用都错了,而且有的还错得“一模一样”,还有专家对制冷、制热都不分,直接以制热量代替制冷量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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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次专家评审,我们认为程序上有问题就否定了结果。我们是根据第三次评审作出的行政复议。广州市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约有3200人,主要通过个人推荐和单位推荐的方式形成的,每个专业小组最低不少于50人。当有评标项目的时候,通过电脑随机选取。在整个过程中,我们没有任何“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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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投标有问题后如何及时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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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力要求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评标录像,遭到拒绝。政府采购既然是花纳税人的钱,为什么不能公开评标过程?用电脑从专家库中随机抽选出来的专家开个“秘密会议”,就决定上千万、甚至几亿元标的的归属,因此必须有“阳光评标”作后盾。否则,腐败就难以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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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采购招投标的程序是否是最合理,还有待验证。但至少多年来,政府采购是越来越有效率了。当然,我们需要“纠错机制”,比如评审专家的失误应如何究责,如何建立对采购人、评审专家以及供应商的具体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