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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灌云:审计建议促强化招投标监督管理


 发布时间: 2017-05-22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规范招投标行为,确保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规范使用,江苏省灌云县审计局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建言献策,根据审计部门建议,该县制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监督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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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要求,全县范围内政府投资项目必须进行招投标,总投资超过100万元或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工程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项目总投资低于100万元、超过50万元的项目,必须进入县建筑工程交易中心,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总投资低于50万元的项目,由建设单位采用邀请招标或竞争谈判方式进行发包。文件规定,全县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必须按有关规定申报。建设单位申报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时,必须提供工程规模、地点、主项时间、工程类型、资金来源、工程图纸、技术资料、招投标方式、计划开工竣工时间和建设工程廉政承诺书,于公开招投标之日前三十天上报县纪委,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可开展招投标活动。纪检监察、审计机关将按有关规定对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工程项目进行全程监督。(郑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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