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7日至28日,河南省检察院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郑州召开。笔者从会上获悉,近三年来,郑州市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共参与监督涉及资金40多亿元的163个工程项目招投标,防止财政损失6100万元。 \r\n 会上,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对2006年以来的预防工作进行了总结,并推广介绍了郑州等5个地市分院预防工作的经验做法。 \r\n 据了解,根据近几年发案特点,郑州市检察机关把工程建设、卫生医疗、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作为预防工作的重点,先后在建设、民政、卫生医疗和政府采购等系统领域开展了预防调查活动,并加强了工程建设招投标的监督。 \r\n 在职务犯罪多发领域抓预防方面,近三年来,郑州市检察机关监督的163个工程项目招投标中,涉及资金近40多亿元,发现并纠正了20余起围标、串标、诱导评标、评标结果不正确等问题,18个标段被作废标处理,一个中介公司和两个投标公司被逐出本地建筑市场,14个公司被取消投标资格,防止财政损失6100万元。 \r\n 此外,郑州市检察机关还通过总结职务犯罪案件的症结、特点和规律,犯罪分子的堕落过程,引发职务犯罪的体制、机制问题,在预防工作中实现“三个结合”。 \r\n 一是结合办案开展个案预防。即办案坚持“一岗双责”, 职务犯罪案件的承办人员既是侦查员,也是个案预防的第一负责人。两年多来,全市的个案预防率在90%以上。通过积极有效的个案预防,实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向社会效果的“延伸”。 \r\n 二是结合行业性质、犯罪特点,开展系统预防。市检察机关根据发案特点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性问题,开展了调查、调研活动,研究职务犯罪特点和规律的同时,剖析管理和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向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61份。曾向嵩山申遗指挥部发出的检察建议防止经济损失4800万元;管城区检察院向河南金蒂集团发出的检察建议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500万元;对李明学贪污一案的剖析被评为全国“优秀调查分析”。 \r\n 三是结合实际建立社会化预防工作机制。《条例》的实施,使郑州市的预防工作实现了法制化、规范化,并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了综合目标考核体系。目前全市两级预防工作已全部纳入了当地党委、政府的综合目标考核。社会化预防工作已由被动变主动,以专业化预防有效推动社会化预防的开展。 \r\n 在结合办案开展个案预防方面,郑州市检察机关检察人员坚持“一岗双责”,预防部门有重点地选择有影响的个案提前介入,配合侦查部门共同开展预防,两年多来,全市的个案预防率保持在90%以上。(张胜利 张全来 王汇)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