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赣榆县在上级惠民资金工程招投标中推行“无业主评委评标”制度,保障了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杜绝了地方部门、单位套取资金、与民争利的行为,保证了惠民资金的专款专用。 \r\n \r\n 近年来,土地复垦、农开项目、财政扶贫等上级惠民资金越来越多,在惠民资金工程招投标中,业主评委一般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为体现投资者意图,往往滥用权力,将意志强加于其他评委,左右评标结果,影响评标的公正性。针对这一监督中的薄弱环节,今年该县在惠民资金工程招投标中试点推行“无业主评委评标”制度,业主只当“运动员”,不当“裁判员”,业主可以参与招标工作的资信审核工作,但不再担任评委,从而为招投标工作增设一道“防火墙”,增强招投标的公平公正。 (来涛 维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