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3月17日讯 (记者单憬岗实习生赖桥英)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我省不断加强和改进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近日省建设厅新出台的相关意见规定,三类工程必须进行招标。 \r\n 刚出台的《海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前两项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均必须进行招标。 |